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8月1日起,多50萬人可以免費使用流感抗病毒藥物了!疾管署今(15)日宣布,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針對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增列「產後兩週內之婦女」,以及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增列「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亦可使用。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因為這二類人一旦感染流感發生重症死亡風險均較一般人高出2到4倍。
疾管署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與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公布之指引,以及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及台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建議,於今年5月14日由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會議諮詢專家委員同意後,決議自8月1日起,將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增列「產後兩週內之婦女」及符合「兒童青少年肥胖定義」之類流感患者。
羅一鈞表示,有別去年出現少見的夏季流感疫情,今年夏季迄今,流感始終處於低點,上週類流感就診人次為7萬8503人次,更是今年最低,已連續7週下降,目前研判有可能要到九月開學後、學生陸續回到學校才會出現一小波疫情。
新增二類對象理由。羅一鈞指出,主要是研究顯示,產後兩週內之婦女,其免疫系統未完全恢復,一旦感染流感,出現併發症死亡風險為一般人的4倍,所以新增列入適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的對象,這一點亦與美國CDC指引一致。
羅一鈞說,另外,肥胖者一直都是公費流感抗病毒藥物的適用對象,不過,先前針對肥胖的定義較為狹窄,考量到兒童跟青少年肥胖的定義不同,在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建議之下,此次修正明確列出相關定義,以免第一線醫師出現難以判斷的現象。而國際研究顯示,肥胖的兒童、青少年流感住院風險是一般人的2倍。
羅一鈞表示,疾管署依去年新生兒人數及國健署調查,估計國內符合新增條件者,產婦部分有13.5萬人,肥胖兒少則約36.7萬人。自今年8月1日起,如有類流感症狀,經醫師評估須用藥治療者即可開立公費藥劑。
疾管署指出,目前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的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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