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陳姓男子的愛犬2022年1月初衝到馬路並撞上騎機車經過的蔡姓男子,導致蔡男摔車傷重不治,陳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民事判賠537.5萬餘元。蔡妻索賠聲請假執行時,發現陳男已將名下土地分別贈與2名兒女,蔡妻提告後,台南地院判決撤銷陳男對兒女的無償贈與行為。
蔡男2022年1月7日上午8時許騎機車行經陳男位於台南市安南區住處附近時,陳男的愛犬突然竄出快速橫越道路,蔡男為閃避該犬隻緊急煞車而導致失控摔車,滑行時頭部遭撞擊受重傷,經送醫搶救,於同年10月26日傷重不治。
台南地院2024年10月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6月,民事部分應賠償蔡男妻子195.9萬餘元、蔡男兒子141.5萬餘元、蔡男2名女兒各100萬元,總計537.5萬餘元。
蔡男家屬去年底向法院聲請假執行向陳男索賠時,發現陳男竟已於8月5日將名下1筆土地,以贈與名義移轉登記給2名兒女。
雖然陳男名下還剩餘3筆土地,但總價值已不足應給付蔡家的537.5萬餘元損害賠償金額,蔡妻怒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告,聲請撤銷陳男的無償贈與行為,要求回復所有權移轉登記到陳男名下。
法官依據檢方起訴、刑事、民事判決、土地登記資料等,認定蔡妻主張屬實。陳男接獲法院通知後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陳述,法官視同默認其行為,並依蔡妻主張,撤銷陳男與其兒女間的贈與及所有權移轉登記行為,判准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回復到蔡妻聲請求償的假執行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