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計程車司機謝水森為補貼花用私設繁殖場養貓販售,卻因為養不起,在今年2月用鐵錘將5隻貓咪雜成重傷,又用利器把1隻貓咪刺成重傷,再將7隻貓帶到外面丟掉,害6隻貓因傷重死亡,而唯一一隻沒被傷害的貓咪則被車碾死。新北地方法院痛批謝水森並未真心悔悟、犯罪動機毫無可憐之處,依動保法6罪各處1年併科罰金25萬、定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
判決指出,謝水森明知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仍違法私營貓咪繁殖販賣獲利,還為了節省花費,今年2月27日凌晨時在家中用鐵錘將5隻貓咪砸到重傷後,再用利器刺傷另一隻貓後,連同一隻未傷害的貓咪共7隻貓帶出門,趁四下無人將貓丟在中和光環路段上,害6隻貓傷重而亡,未受傷的貓則被附近車輛碾死。
當天上午民眾晨間運動路過,驚見車道散落7隻貓屍嚇壞報警,警方持搜索票到謝水森家中逮人,另起出謝水森違法繁殖的16隻貓咪。
偵查時,謝水森供稱因年紀漸大,不堪負荷才「棄養」貓咪,並稱他是因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隻貓咪,又因為開計程車的收入不穩定,經濟壓力大等,怕他死後貓咪沒人照顧才會將貓咪棄養在人行道,但又翻供稱他想不開、睡不著,才會抓幾隻貓出門,被法院認為說詞反覆、難認為其有悔意。
法院認為,謝水森飼養貓隻環境極差,貓龍狹小、貓砂也沒有定期更換,現場髒亂不堪,加上他私營繁殖,是以最少花費達到經濟最大化的目的,故意丟棄的貓咪還是米克斯幼貓,以此認定他是為了剔除沒有經濟價值的貓咪,為了圖謀己利、樽節開支的意圖甚明,所為甚爲可惡,應予嚴懲。
法院以謝水森遲至審理時才坦承傷害貓咪,但又含糊帶過犯案過程,認定謝水森不願坦然面對犯案,認為難以認定謝水森對於犯案是真心悔悟,審酌其犯罪可非難程度極高,對於社會治安造成震撼程度,犯罪動機亦毫無可憐之處,倘若不予嚴懲,自不能與社會期待相呼應,因此依動物保護法六罪各處1年徒刑、併科罰金25萬,定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