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北部科技公司工作的女員工指控,資方強迫離職,只因為她八個月前填寫的入職資料表有誤,雖然自己有錯,但質疑當時為何不提出,都工作這麼久才提出。對此該家公司回應,發現資料確實有造假,與時間點無關,澄清當初有討論,也給出選擇方案,最後決定完全屬於員工個人意願,並無任何強迫。
C小姐:「(為什麼你沒有去?)我沒有去,因為我只有一個人,我不知道他們要講什麼,我很害怕(喔你會害怕)。」
收到信件要與前公司,再次談離職流程,C小姐不只害怕,也感到又氣又委屈。
C小姐:「(公司)直接說公司跟你合作到今天,然後把離職單都印出來了,還把我的名字都打好了,都沒有給我什麼機會講,一直講你資料作假資料作假,你欺騙公司這樣。」
C小姐去年九月,入職北部一間科技公司,5日突然被約談表示,資料表上的工作經歷有錯,C小姐解釋誤會寫成總年資,承認自己有錯但質疑公司,為何入職這麼久才發現,並強調公司要求簽署「自願離職單」,原因還要選「職涯規劃」。
不過看到資料表下方的欄位,確實有提到若資料非屬實,公司確實可以拒絕入職或解聘,實際詢問該公司表示,勞方資料的確有誤,與何時發現無關,其實需要進行懲處,但考量對方未來規劃有提出方案選擇,勞方後續自行選擇因生涯規劃自願離職,完全沒有強迫之意,並按照合約內容辦理,當下也有與對方充足溝通,後續會與勞動局一同調解。
勞動局:「已經在今天收到民眾的,勞資爭議的調解聲請書,後續將盡速安排調解會議,協助釐清本案爭點。」
雙方各執說詞,市府相關單位也將介入協助,不過除了簽署相關文件,還會有哪些類似情況需要注意。
人力銀行公關經理莊雨潔:「像是有一些公司他想要資遣你,可是他最後不是用資遣的方式,反而是用調動你的職務,或者是在考績上做一些比較不好的評比,讓你自動的受不了想要離開。」
人力銀行也提醒民眾,若真的遇到不公平的情況,可以先寫正式信件反應給公司,若沒有得到回應,就能向勞工局等相關單位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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