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持有上千部未成年性影像,受害人數多達47人,一審遭判8個月徒刑,黃子佼不服再上訴,為了爭取輕判免入監,他已與其中1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高院本月2日開庭,諭知他50萬元交保,另限制出境、出海。對此,高院今(14日)下午將再度開庭審理。
回顧事件,黃子佼於2023年捲入性騷醜聞後,檢方在搜索其住處時,意外查獲他持有高達2259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受害者年齡介於10歲至17歲之間,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檢方日前再送586部性影像、共12名未成年,交由高院併案審理,總計黃子佼共持有多達2845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受害人數擴大至47人,而黃子佼疑似為了爭取輕判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可不用入監服刑或緩刑,至今已與1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
不過,由於檢方認為,黃子佼另涉《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且經常出國有逃亡之虞,因此高院裁定追加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對此,高院今(14日)下午2時30分將再度開庭,針對黃子佼是否認罪、和解獲得被害人原諒進行審理,決定能否讓他緩刑、免入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