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因參與「憲憲家族」節目而成為知名藝人,卻涉嫌利用知名度及工作機會,對6名女子犯下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經士林地院審理後,今(13)日上午11時將宣判。
案件源於2023年6月台灣「#MeToo運動」期間,一名女模透過網路指控NONO曾在車內對其強吻,引發其他受害者陸續站出來揭發。
根據起訴書內容,NONO的犯案手法大致相同。他通常會利用社交媒體或工作場合認識被害人,以載送或邀約為由將被害人帶至偏僻處或自己住處,再進行性侵或猥褻行為。其中包括在車內強吻、撫摸,在住處強制性交,甚至在公共場所如廁所內實施猥褻行為。
具體案例包括:2008年,NONO透過交友網站認識一名百貨公司櫃姐,以怕被狗仔拍到為由帶回家中,在沙發上強吻並撕破對方絲襪。2010年,NONO多次約出不同女性,有的被帶到河堤停車場遭強吻襲胸,有的在飯店房間內被強制性交。2013年,NONO在宜蘭外景時,竟尾隨一名女性工作人員進入廁所實施猥褻。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因隨身攜帶電擊棒,在NONO企圖性侵時成功反擊並逃脫。另有兩起案件因證據不足initially被不起訴,但受害人提出異議後目前正在重新調查中。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犯案,行為低劣,對多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傷害。更重要的是,NONO在案發後始終否認犯行,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本案自去年起在士林地方法院密集開庭,以不公開方式進行了7次審理。期間有受害者對NONO住處格局做出精準描述,進一步佐證雙方確實有接觸。然而,NONO仍堅持否認所有指控,並聲稱不認識這些被害人。
此案的審判結果備受社會關注,不僅涉及知名藝人的犯罪行為,更凸顯了近年來台灣社會對性別暴力議題的重視。無論結果如何,這個案件都再次提醒大眾,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以及面對性騷擾、性侵害時勇於求助和舉報的必要性。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