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13)天發生氣爆意外,造成4死20多人受傷,疑因12樓瓦斯氣爆釀禍,而台中新光三越百貨的「商業火險」由4家產險公司共同承保,其中新光產險承保比重為70%,另外三家則為國泰產險、明台產險和泰安產險則各占比10%。「公共意外責任險」則是由新光產險獨家承保。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台中新光三越的「商業火險」由4家產險公司共保,其中新光產險承保比重為70%,另外三家則為國泰產險、明台產險和泰安產險,各占比10%;「公共意外責任險」則是由新光產險獨家承保。其中商業火險主要是承保百貨公司的自有資產,而公共意外責任險主要保障第三人死傷、財損。
商業火險主要是針對補償火災、爆炸引起的火災、閃電雷擊導致店家的財物損失,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則是針對消費者在營業處所內因意外事故受傷、死亡或食物中毒等,當店家需要負起賠償責任時,便可透過公共意外責任險轉嫁風險。針對這起意外,新光產物保險發言人回應,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
金管會指出,雖然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由業者投保,受害民眾無法直接向保險公司求償,但受害民眾可保留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或財物修復單據,向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請求損害賠償,再由投保業者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將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受害民眾實際損失程度與投保業者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予以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