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丹娜絲颱風強風吹襲,嘉義縣多處太陽光電設施案場受損,其中又以設置於滯洪池的水面型光電場損害較明顯,嘉義縣政府估計損害約4成。嘉義縣政府提醒業者,應按照程序處理破碎損毀設施,避免造成環境汙染。
嘉義縣共有6處滯洪池大型光電案場,包括新塭、新庄農場、溪墘、公館、荷苞嶼及貴舍,總裝置容量約95MW。災損最嚴重的布袋新塭案場業者回報,損壞光電板約5萬片,災後緊急動員60人清理,優先移除散落於周邊道路的光電板及浮筒。其他地面型、屋頂型及漁電共生光電案場損害較輕。
為協助業者加速清運,嘉義縣立委蔡易餘邀經濟部能源署、環境部、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及光電業者等單位召開協調會,商討損害去化、暫置場地及回收機制。會中決議,由縣政府經發處協助業者於布袋水產加值園區內尋得一處公有地,作為受損光電板的暫置場地,初步解決了堆置與運輸的燃眉之急。
立委蔡易餘也建請能源署與環境部儘速討論「因天然災害導致光電板損壞者,可提前領回預繳之清運處理費」機制,討論原本每發一度電課1%,作為日後回收太能版基金,若遇此類因天災須提前回收,應建立領回機制,確保業者有充足能力盡速清運回收。(龐清廉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