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計程車司機車輛違停遭拖吊,前往拖吊場領取時,發現場內柵欄未放下竟心生歹念,直接發動車輛開走,員工發現上前攔阻時,還將人拖行甩飛,險些輾過對方,因此報告上法院,高雄地院審結後,依強制罪判處李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2023年9月6日晚上10點多,當時李姓司機抵達八德拖吊場,準備領回因違停遭扣的計程車,他發現拖吊場柵欄未完全關閉,竟趁隙跳上駕駛座發動車輛,未繳交罰款就逕自駛離。
拖吊場值班員工察覺異狀後急忙上前攔阻,但李男無視阻止,加速駕駛還將員工拖行數公尺,導致對方跌倒翻滾受傷,甚至險些遭車輪輾過,場面驚險。李男雖成功駛出場外,但不足5分鐘便心生悔意折返,乖乖補繳罰款後再度駕車離開。
警方接獲報案趕抵時,李男已離場,員工堅持提告,警方後續循線通知李男到案說明,他承認衝動行為並坦言自己一時失控,也已與被害員工達成民事和解;法官認為,李男明知未繳清罰款卻強行駕車離開,並以強暴方式拖行攔阻員工,已妨害他人身體與行動自由,行為難以寬貸,遂依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