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將近5年,香港特首李家超表根據「港區國安法」的執行情況顯示,確實符合執法初期提及「針對極少數人」的方向。
李家超指,「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港府當局共拘捕332人,平均起來,每年約66人因港區國安法被捕。李家超也提及,警方每年整體拘捕人數為3萬人,而每年因國安罪行被捕者,比例只佔總被捕人數的0.2%,這反映當局實施國安法時,極為謹慎與認真,同時也與港區國安法頒布時所述的立場和目的相同,也就是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者。
李家超也表示,在港區國安法推行之後,香港的國安罪行,整體趨勢有向下跡象,港府將會繼續按照相關法例打擊違法行為,「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