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涉嫌經營兩岸地下匯兌,協助至少8人22次匯款,總金額超過1358萬元,違反《銀行法》,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判刑4年定讞,將入獄服刑。

現年52歲的郭再添曾於2009年首次當選屏東縣議員,並於2014年成功連任。然而,他在2018年的三連霸挑戰中失利。2022年,他以無黨籍身份再度參選並成功當選。然而,當選後郭再添接連捲入多起案件。2023年10月,他因協助經營詐騙集團的友人處理內部問題,涉嫌指使手下對一名男子進行毆打及凌虐,該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此外,檢方在清查郭再添名下銀行帳戶時,發現其資金流動異常,進一步調查後認定其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業務,並提起公訴。
郭再添在法庭上否認犯罪,辯稱這些款項是他從事普洱茶及石斑魚買賣的貨款,並非地下匯兌業務。然而,法院傳喚相關匯款人作證,並比對雙方證詞後,認為匯款人確實以為這是合法的匯兌管道,判定郭再添確實涉及非法經營地下匯兌,一、二審法院均判處郭再添4年有期徒刑,最終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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