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從921大地震後,建築物耐震標準逐年提升,以這兩年發生的花蓮地震以及嘉義大埔地震為例,雖然受災建物經政府張貼紅色危險標誌(紅單),但因沒達到「全損」,使得受災戶無法領取保險臨時住宿費。金管會今天(15日)宣布修改辦法,未來只要被地方政府張貼紅單,保險公司一律須支付每一保險標的物新台幣10萬。
1999年921大地震後,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成立,並將地震與火災一同納為政策性保險,只要向銀行申辦房屋貸款,銀行會要求貸款人同時投保地震以及火災保險,主要是因為若發生地震或是火災,導致抵押品像是房屋毀損時,貸款人可能無力償還,因此為保障銀行以及貸款人,才會要求需投保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保險,才能申辦貸款。
根據金管會最新統計,目前全台灣地震險投保率不到4成,只有38.93%,投保率最低為南投,投保率才1.14%,倒數第二名是雲林,投保率為1.37%,而地震頻傳的花蓮、台東則位居倒數第三,投保率為1.6%。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15日表示,儘管全台地震險投保率不到4成,但比例已經比日本高,在全球地震險投保也是數一數二。至於金管會考量這幾年台灣建築物耐震標準逐年提升,像是這兩年發生的花蓮地震以及嘉義大埔地震,雖然受災建物經政府張貼紅單,但因沒達到「全損」,使得受災戶無法領取保險臨時住宿費,因此決議修改辦法,在不影響保險業者的危險承擔總額及增加保險費率前提下,擴大臨時住宿費用給付範圍。未來只要被地方政府張貼紅單,即使沒達「全損」標準,保險公司一律須支付每一保險標的物新台幣10萬,且從7月1日開始實施。蔡火炎說:『(原音)基本上我們這一次的修正,是要從今年的7月1日生效,因為法律是不溯及既往,所以原則上要適用新條件的話,必須是7月1日之後發生的地震,然後這個投保的房屋被貼上紅單,保戶才能夠申請臨時住宿費。』
金管會也統計,全台地震險的有效保單件數,至今年4月底為止為367萬4142件,去年整年保費達到新台幣約48億6500萬。去年花蓮0403地震保險業者共賠付281件,達4.58億,今年嘉義地震則賠了3件,共506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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