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對年輕莊姓爸媽去年7月迎兒子誕生,而爸爸因為不滿出生10多天的兒子不停哭鬧,他竟把兒子打到腦出血,視網膜也有傷,媽媽案發時沉迷電動,案發後也去鄰居家打電動,隔日凌晨才發現兒子生命跡象,檢方認妻子目睹丈夫暴行卻沒作為,分別依傷害致死罪、過失致死罪起訴,夫妻倆由國民法官審理。
據悉,20歲的莊父不滿出生10多天的男嬰不停哭鬧,他用指甲掐男嬰雙耳致多處開放性傷口,還大力搖晃男嬰,把男嬰放到大腿處,用力打巴掌或用手拍頭,和以高拋再接住等方式虐待。
儘管莊母目睹暴行,她卻沒制止,而是繼續打遊戲,夫妻看到男嬰睡著後,把他獨留屋內,去鄰居家打電動,隔日凌晨回住處,男嬰臉色蒼白沒了呼吸心跳,2人趕緊將他送醫,仍為時已晚。
醫院通報社會局介入,去年底台中地檢署起訴2人,依家庭暴力之傷害致死罪起訴莊父,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至於莊母也因為放任丈夫行暴涉過失致死罪遭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莊母的罪名可能變更或改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罪和「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傷害致死罪」,這是國民法官審理範圍,所以裁定莊母也由國民法官審理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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