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的雙方都處罰會助長霸凌
學生只要發生爭執,就做雙方都處罰的處分。這是一種發生爭執或霸凌問題,為了要雙方能彼此道歉、和好的方法之一。這種方式確實對那種雙方感情本來就很好,只是因為發生一些爭執彼此感到不快,或許有效。但就霸凌來說,這卻不是個有效的方法。
要解決霸凌,必須先向可能是當事者的孩子直接做確認,是否有霸凌的事實。不過被霸凌的孩子多半會否認被霸凌的事實,所以更要仔細的加以確認清楚。
那麼該怎麼做,才能夠確認是否有霸凌的事實呢?在此提供一句話──「我有聽說一些事情,你還好嗎?」通常這麼問,非常有效。
如果孩子回答:「我很好。」表示事實正好相反,也就是「有霸凌的事實」。為什麼我這麼說呢?當心裡沒譜的孩子們突然聽到這個問題,應該會反問:「什麼事情?」面對曖昧不明的問題,應該會先確認:「什麼事情?什麼還好?」如果毫無疑問地立即回答:「我很好。」請設想一定是發生了什麼事。
一如被霸凌的孩子會否定事實般,有霸凌行為的孩子也不會輕易地承認。而當事者之外的其他人,也會因為不希望問題擴大、不希望其他人覺得自己向老師打小報告,會否定有霸凌的事實。
然而事實上,發生在班級上的霸凌,即使當大人們都還沒有注意到,孩子們也會在事請剛發生的時候就會有所察覺了。孩子們在學校的生活大多時間都是以班級為單位,處在相同的人際關係當中,所以只要出現任何的異狀,孩子們都會感受得到。因此在確認事實時,私底下詢問當事者身邊的其他孩子,並保證絕對不會透露,而非直接詢問當事者。或許以這樣的方式探查,能夠得知出乎意料的事實。
只要吵架就雙方都處罰──這樣對被霸凌一方的孩子來說,等於是被迫以被害者的身分,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向對方道歉。當事人無法接受也是理所當然的事。關於這一點,之後我會再詳加敘述,在此我想先做說明與強調,被害者本身並沒有錯!
反觀做出霸凌行為的孩子,如果沒有人能夠理解他內心之所以這麼做的痛苦,他不但不會加以反省,反而會因為被打小報告而感到更加憤怒。
就結果論來說,只要吵架就處罰雙方,這樣做只會傷害到雙方,並使得問題更加擴大。不僅如此,孩子們也有可能會因此而不再找大人商量,或因為實情曝光後而使得霸凌更加嚴重,並且難以察覺。
如果我說「處理霸凌,不需要『教導』」,或許這樣的說法會讓人有所誤解。不過,我認為要解決霸凌,必須要從讓那些做出霸凌行為的孩子,能打從心底感受到被愛的美好開始做起。
本文摘自《一個沒有霸凌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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