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劇中,母親不滿意兒子的女朋友,激動的要還是學生的兒子,別再跟對方往來,不過,未來只要年滿18歲,愛跟誰結婚,父母可無權干涉。
法務部規劃,把《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譬如現行規定,20歲前,女性滿16歲、男性滿18歲,在父母同意下能結婚,但修正草案規劃,因男女平權,把女性結婚年齡上調到18歲,並刪除「父母同意」條款,等於剛滿18歲的高中情侶就能自行去登記結婚。
綜觀各國,日本也在兩年前,把《民法》成年下修,訂18歲為法定結婚年齡,事實上,全球有170個國家,都已把民法成年設定為18歲,這意味有完全的行為能力,台灣若修法通過,滿18歲的年輕人就能自行買手機、辦門號、辦護照,還有去銀行郵局開戶、買賣金融商品、甚至能自行買房買車。
但享有權利就必須負擔義務,未來父母不能再事後要求終止合約,18歲的年輕人,如果不慎開車、騎車撞到人,父母也不需要連帶賠償,子女要自己扛起後續訴訟。
我國公民投票法,早在2018年修正後,把公投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至於《刑法》、《行政法》也是18歲就有完全責任能力,若《民法》也修正,只剩「選舉、罷免」權門檻還停在20歲。不過這兩權是憲法層次,得要朝野立委有共識後,啟動憲法修正程序。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