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連千毅涉街頭大亂鬥遭收押,傳出他在高雄看守所買掌上型電視機觀看,檢方今天前往查證確定屬實。
雖然看守所強調未違規,但雄院將視連千毅觀看的節目是否違反羈押禁見規定,再做處置。
連千毅9月23日被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目前在高雄看守所在押,媒體報導,連千毅花3200元買掌上型電視機在看守所觀看,受到關注。
高雄地檢署7日派兩名檢察官前往高雄看守所調查,確定連千毅的確委託所方購進掌上型電視,只能收看數位電視頻道。
高雄看守所指出,連千毅申請購買掌上型電視符合規定,只要不妨害他人即可看電視;況且在押被告不能在監所看電視的規定幾年前早已廢除。
不過,高雄地院指出,連千毅的羈押票上,合議庭已明文有關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全部禁止,矯正署廢除羈押被告看電視規定是屬監所行政內規,觀看電視節目內容有否違反羈押禁見規定才是重點,本案將了解連千毅看的節目內容後再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