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蒙面法實施兩天後,港府當局今天首度依法起訴兩人。
被起訴的兩名男女依「非法集結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罪,兩名被告出庭後,法官把案件延至11月中聆訊,被告獲准交保外出。
兩名被告分別是18歲城市大學一年級男學生,以及無業的38歲女子。
法官把案件延至11月1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兩人各以港幣300元及1000元交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並要遵守宵禁令。
今天上午九點前,就有上百名戴上口罩、穿上黑衣的人士到場聲援,並在散庭後在法院外打開雨傘,多次高喊「蒙面無罪、立法無理」口號。
前港督彭定康接受英國天空電視台訪問,也批評林鄭月娥訂立禁蒙面法,是瘋狂的行為。
彭定康認為,特區政府及北京都有大量失誤,才會讓港人上街,他擔心不久,會有人不幸被射殺。
(圖取自香港電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