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對黨「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星期天準備離開香港,前往德國演講時,在機場被有關單位,以他「違反保釋條件」為理由,再次拘捕他。
黃之鋒後來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經律師瞭解,這次可能是保釋令「手誤」,也就是誤植日期,因此造成有關單位誤會他違反保釋條件。
律師認為,黃之鋒今天上午,在接受法庭訊問,澄清相關誤會之後,應該就可以獲釋。
不過黃之鋒在聲明中也強調,這次是有關單位行政程序失誤,不過香港警方仍然堅持要將他「通宵扣留」,黃之鋒認為極度不合理。
香港反對黨「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星期天準備離開香港,前往德國演講時,在機場被有關單位,以他「違反保釋條件」為理由,再次拘捕他。
黃之鋒後來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經律師瞭解,這次可能是保釋令「手誤」,也就是誤植日期,因此造成有關單位誤會他違反保釋條件。
律師認為,黃之鋒今天上午,在接受法庭訊問,澄清相關誤會之後,應該就可以獲釋。
不過黃之鋒在聲明中也強調,這次是有關單位行政程序失誤,不過香港警方仍然堅持要將他「通宵扣留」,黃之鋒認為極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