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之前因為621示威者包圍警總事件,被香港警方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拘捕,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但每星期需2次到警署報到,並且必須遵守宵禁,不准踏進警總一帶,但法庭允許前往外地出席早已安排的演講、會議等,包括日前來台、之後將前往美國、德國演講的行程。
黃之鋒來台與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的立委交流,先後與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王定宇、蔡其昌、段宜康、吳思瑤、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徐弘庭、林奕華、許毓仁、時代力量議員林孟穎、黃郁芬、林亮君、無黨籍議員邱威傑(呱吉)等人見面,並在光合基金會安排下與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同台出席論壇,5日晚間結束行程回香港,而今日在香港機場離境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