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交通局積極取締違規停放婦幼停車格車輛,目前已陸續開出 15張罰單,處以600元到 1200元罰鍰,交通局提醒沒有符合專用停車格停放資格的車主,只要在大賣場、路外停車場、醫院、百貨公司等專用格位違規停放,依法開罰。
(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科長魏光譽表示,桃園市是從6月29號開始實施佔用婦幼車格裁處以來,目前接獲700多件民眾檢舉,也陸續依照違規事實開出 15張罰單。
除了路外停車格,像百貨公司、醫院、大賣場所設置的婦幼車格,一旦違規佔用,一樣開罰,魏光譽科長表示,沒有婦幼停車識別證的車主,只要停放,就會開罰,呼籲有證的車主,一定要放在擋風玻璃前,以利辨視。
至於路邊停車格的婦幼停車格,魏光譽表示,目前是鼓勵性質,沒有加以取締。
另外,桃園市交通局也從 8月 21號啟用「占用專用停車格舉報系統」,一旦民眾發現違規佔用專用停車格,可掃描車格旁QR Code即時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