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港警暴力 港人再上街要求撤逃犯條例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1日時表示,「佔據警總外的群眾,強烈譴責警方使用暴力,例如以橡膠子彈射擊示威者頭部,在此同時,我們呼籲政府,不要將我們的示威定為暴動,這是我們抗議的原因。」
從立法會、警察總部再到稅務大樓,以香港眾志為首的抗議地眾,21日身穿黑衣、頭戴工地安全帽,對只道歉、卻不認錯的港府發出怒吼。
憂港警暴力再起 反送中群眾暫撤離仍堅持信念
22號凌晨兩點四十分,群眾集體撤離,受困在警察總部內的人員終於可以回家,警方也開始整理周圍的拒馬,直到清晨還在清除路面垃圾以及大樓牆面上的蛋汁,盡全力恢復舊觀。但群眾願意離開,並不是因為港府已經向民意低頭。」有上班族說:「我認為成功不是一蹴可及,我想我們的成就是讓大家看到,還有人讓這個議題保持熱度,我們不會迅速遺忘,我想這樣就算成功了。」大學教師則說:「我支持學生們的看法與信念,但我同時也憂心警方可能使用暴力,我真的擔心他們的安全,所以我一直希望(示威學生)能盡早解散。」
「停止」修例還不夠!示威民眾提「五大訴求」
港府發言人21號晚間透過新聞稿聲明,政府已經停止一切修例工作,而且本屆立法會會期將在明年7月結束,屆時這個逃犯條例草案就會自動失效。然而情勢演變至今,撤回惡法已經不是唯一的要求。抗議民眾的訴求還包括反對之前的示威被定義為暴動,要求釋放被捕的抗議民眾並撤銷所有指控、追究警察暴行,以及要求特首林鄭下台。
林鄭不撤法拒下台 民陣批:妳不值得有二次機會
民陣副召集人梁穎敏18日時指出,「林鄭月娥不再能有效治理香港,林鄭月娥要求香港人給她第二次機會、信任她,讓她再度全力治理香港,但我要說的是,有些錯誤實在太大,你不值得有第二次機會。」
治港僅能聽中共命令行事?香港特首非民選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7年7月1日說:「一國兩制的提出,首先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國家統一。」
2017年7月1號,也就是香港主權移交中國20周年當天,香港第四任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誓就職。一如澳門,香港特首至今仍不是由普選產生,宣誓效忠香港,卻不得不聽命於北京,往往讓特首陷於進退兩難的困境。
首任特首董建華強立法禁叛國 爆發七一大遊行
2003年的七一大遊行,超過50萬人上街示威,規模僅次於這波反送中遊行。原因就在於當時的第一任特首董建華,根據基本法第23條,強推「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企圖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等涉及國安的罪行,引發強烈爭議。港府被逼在7月7號將草案延後提交表決,9月5號,董建華終於宣布撤回草案。而這也成為他在2005年3月辭職,轉任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的主要原因之一。
林鄭月娥道歉但不下台不撤法 北京重申支持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18時表示,「中國政府、中央政府對林鄭月娥行政長官跟特區政府的工作,一直是予以充分肯定的,中央政府也將繼續堅定的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林鄭月娥並沒有引咎辭職的打算,北京政府對她也看似仍舊支持。但也有不少人不這麼認為。黃之鋒19日說:「我相信林鄭月娥已經成為習主席的政治包袱。」香港政壇人士劉夢熊22日表示,「(中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講明,中央從來沒有指示港府去進行修例(逃犯條例),表明中央政府的切割。你想想看,最近中美貿易戰成為頭等大事,困擾中南海諸公,你想想看有什麼理由在這個時候,中南海會主動把一個所謂的修例任務,壓下去給港府去推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