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推動「大甲車站人行跨越橋建置工程」,鑑定報告出爐,要求廠商在6月20日前提送後續具體施工計畫,由於廠商逾期未提出,台中市政府依契約規定辦理契約終止,將啟動另案發包。
今年初,「大甲車站人行跨越橋建置工程」承包商檢視吊裝作業環節,考量安全問題,決定暫緩施工並申請鑑定會勘。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廠商在今年初認為吊裝作業施工有安全疑慮,自行申請結構技師公會辦理鑑定,根據5月底出爐的鑑定報告,臨時支撐吊裝不順是施工順序不當所致,因此要求廠商在6月20號前提送後續具體施工計畫。
由於廠商未在期限前提出具體施工計畫,市府因此依規定辦理終止契約,並限期7月5號前提送結算資料。
建設局並接續辦理工地接管事宜及啟動工程再發包作業,在未完成接管前,工地安全仍由該廠商負責。
建設局指出,目前臨時支撐架已依契約規定要求廠商儘速拆除,如果拆除情形不符預期,將依契約規定另案辦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