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日前向台中市議會提出人民請願案,要求市府督促台中火力發電廠4年減煤四成,並召開聽證會,釐清減煤達標時程。
議長張清照裁示,市府應依法辦理,並由市議會擇期辦理聽證會。
環保團體五月中向台中市議會提出人民請願案,要求中火生煤使用量減少4成,並在今年依法達成,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今年底前中火10部機組操作許可證陸續到期,市府會在展延審查時,要求中火生煤使用量從今年的1600萬噸,109年起降到1104萬噸,落實生煤自治條例減煤、減排目標。
議會藍綠議員都表達關切,議員江肇國表示,由於這是人民向議會請願,建議議會決議召開聽證會,釐清自治條例法令疑義。
議員陳淑華、賴佳微也認為,許多民眾關心中火減煤議題,應擇期召開聽證會,表達議會態度。
議員李中則表示,既然明年市府同意審照時,會要求中火依使用量減煤四成,就不必召開聽證會。
最後,議長張清照裁示,本案要求市府依法辦理,並由議會擇期辦理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