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狄鶯與孫鵬的兒子孫安佐,被控涉嫌恐怖威脅、持有犯罪工具等罪,在美國當地地方法院審理過後,被判處4~23個月徒刑,但法官當庭裁示假釋,轉由聯邦接管遣返,眼看孫安佐回家在望,但麻煩似乎還沒結束。
聯邦檢察官在台灣時間7日凌晨3點,開記者會對孫安佐提出指控,主要是針對「非美國公民持有武器」的罪名,並將展開為期30天的調查。
律師就分析,非法持有武器在聯邦法中屬於重罪,最重可判處10年以下徒刑、併科25萬美金的罰款,如果罪名成立,短時間內孫安佐將很難脫身,而且被驅逐後,也無法再入境美國。
不過旅美律師邱璋則是認為,如果當初孫安佐在地方法院,持有武器的部分已經認罪,除非聯邦檢察官再找到新事證,否則罪名很難成立,但如果當初地方法院沒有就武器部分進行認罪,孫安佐恐怕真的麻煩大了。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