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長得帥,身材好,飄撇又吃香,女朋友交過快100個。我出社會早,國中畢業就到台北,做過燈光助理、電影演員,也開過餐廳。我的女朋友都很漂亮,但有些女生個性自私、占有欲強,不懂善解人意,我不隨便給承諾。
我真正給承諾的反而是變性人。28歲那年,朋友帶我去埔里夜市,有康樂隊在賣藥,舞台前人山人海,真趣味。那天節目安排人妖秀,我不知道什麼是人妖,只聽說這個人唱歌很棒。她叫唐飛,唱一首〈傷心台西港〉,整個夜市的人都被吸引過來。其實她不是人妖,是變性人。我對她很好奇,男生裝扮成女人、穿高跟鞋,竟然可以這麼漂亮!她個性豪爽,跟大家混在一起,沒架子,聽到人家罵她不男不女,也不生氣,只笑笑回說:「你認為我是男的,就是男的,認為我是女的,就是女的。」
我們常連絡,三個月後,她提議我們一起組康樂隊,我改裝卡車,打開就變舞台,讓她漂漂亮亮走出來表演。她唱歌,我設計企劃,慢慢變成事業生命共同體,賺來的錢也共享。大概一年後吧,我們在一起,我擔心家人不喜歡,還跟爸媽、兄弟姊妹開會討論,大家都說唐飛有情有義,很不錯。我說她是變性人耶!爸媽回:「現在什麼時代了?」他們很看得開。認識4年後,我們決定結婚,唐飛花很多時間陪我媽聊天,我媽真甲意這個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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