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儘管由於勞基法修法等因素,最近立院內動盪不安,但於此當下,仍順利三讀通過所謂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算是有點令人感到意外。稍早發生的中和隔間違建惡火,或許是加速該條例順利三讀的原因之一;不過無論(官方預期)該條例的預期成效,或是外界認為將產生的影響,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其實都被高估。
當然,該條例明定房東收取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也訂定了房東、房客兩造有關訂定或中止契約時必須遵守的事項,這些可算是進步立法。不過有關房東、房客的權利義務,絕對不只這些;再者,兩造之間發生糾紛時,應如何處置,該條例也沒有具體規範,唯一明定的罰則只有廣告不實。
因此該條例實有愧當中的『管理』二字,充其量只能算是產業(發展)條例,當然也不是真正的租賃專法。況且,就算是產業發展條例,光靠租稅優惠,也不可能達到扶植(租屋代管)產業的目的。畢竟儘管實價登錄已上路多年,但目前仍有半數以上房東不(想)繳稅;現況如此,想靠租稅減免優惠,讓房東願意把房子交給代管業,根本是緣木求魚!
同理,有學者預期,條例實施,會造成租金轉嫁,房租將因此上漲,也根本不會發生;因為原本不繳稅的房東,在條例通過後,要是真找代管業幫忙,就等於必須繳稅,這不僅有違一般常理,相關資訊更會完全攤在陽光下,這是那些不繳稅的房東最不想看到的情況。所以事實是,條例實施,房東還是繼續故我;既然這樣,又哪來轉嫁成本、調漲房屋?當然,以上是正常情況,仍不能排除有部分不肖房東趁火打劫,趁機亂漲房租。
再回到違建部分,租賃條例也是完全管不著。事實是,要遏止部分惡質房東把違建拿出來招租,最有效方式還是加強稽查,並加快拆除違建的腳步。這部分,目前的建管及消防法規其實都有規範,問題只是官方要不要執行而已。
最重要的當然還是,實屬地下經濟,甚至根本就是黑市的台灣租屋市場,不可能因為導入租屋代管業,市場就馬上轉趨健全,必須還要落實租金實價登錄,加強稽查房東報稅,修訂租屋定型化契約,及確實明訂房東房客權利義務等;尤其該條例幾乎只有給蘿蔔,沒有棍子。如此這般,住展房屋網企研室預期,就算條例上路,到最後大概還是『馬照跑、舞照跳』,租屋市場仍繼續維持黑市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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