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那年我出車禍,腰撞上人行道路墩,脊椎受傷。在醫院醒來時,我看到很多人來探視,就覺得完蛋了,可能活不成。
車禍之前,我的生活很浪蕩,女友沒感覺了就換,覺得讀書無聊就不去上學,去美容院跟人家學洗頭,也愛做不做。可能習慣了什麼事都有家人收拾,收到罰單也都是爸爸在繳,像少爺一樣,完全缺乏責任感。退伍後,我在網咖工作過,嫌薪水少又改做房仲,結果拿到第一筆獎金就去酒店花掉,做了半年發現身上只剩50元,伸手向爸爸討飯錢,被念:「你怎麼把生活過成這樣?」後來乾脆去酒店當少爺。
結果,正想認真開間服飾店時,就出車禍癱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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