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昨(26日)開庭,審理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等人涉紅火案,為釐清檢方指控中信金在2006年間是否炒作兆豐金股票,傳喚前金官會專任委員黃顯華及台大會計系教授蔡彥卿擔任專家證人,黃顯華證稱,證交所的分析報告未指出當年中信金購買兆豐股票是異常交易,當時中信金要併購兆豐金,大量買兆豐金股票,導致股價上漲,是自然現象,並非炒股;對於紅火案是否造成中信金損失,蔡彥卿則證稱,紅火公司的獲利大部分已回到中信金控體系。二位專家證人證詞等於狠狠打臉當年起訴辜仲諒的特偵組,讓全案出現重大轉折。
辜仲諒被控2006年初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兼副執行長時,成立紅火公司炒作兆豐金控結構債及操縱股價,涉嫌炒作兆豐金股票,不法獲利約10億元;辜仲諒主張,紅火公司是用來移轉中信銀購買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以免在中信金獲准轉投資兆豐金過程中,被金管會認為提前偷跑握有兆豐金5%股權,而有違反《銀行法》的疑慮,辜仲諒認為,當年紅火公司是「特殊目的公司」,並沒有造成中信金損失,不涉及犯罪。
開庭時,法院拿出一份原本被認定是可以證明辜仲諒炒股的證交所報告,請專家證人黃顯華表示意見,黃顯華看完後說,這資料是記載中信金購買兆豐股票的明細,報告中並未說是異常交易,且2006年中信金要併購兆豐金,獲金管會同意以275億元的購入兆豐金控5%~10%的股權,因此在短時間內大量購入兆豐金股票,造成股價上漲,黃顯華認為,這是自然現象,並不是不斷買進賣出股票來拉抬股價的炒股行為。
看完整內容
延伸閱讀
【紅火案現轉折】 釐清真相 辜仲諒聲請視訊前妹婿作證
LINE揪中信金掏空內鬼 年薪7千萬還要貪
特偵證據灌水 辜仲諒家族決淡出中信金
辜仲諒起訴 前妹婿反撲與水蓮山莊帳庫露餡成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