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非單純是夫妻二人之事,還牽涉孩子。儘然夫妻關係結束了,但「孩子的爸媽」這身份是沒法了斷,而是永遠的。婚姻無法挽回,關係破裂往往少不免令雙方存有芥蒂,甚至仇恨,不過,專家提醒離異夫婦需放下成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
延伸閱讀:
卡通主題餐廳也有遊戲區~【miffy x 2% CAFE】林口環球A8店
易有負面情勢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顯示,2013年獲頒布離婚令的數目約是1991年的四倍,由6,295宗上升至22, 271宗,而離婚的數目持續上升。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婚姻調解服務處親職協調員鄭朱雪嫻說:「若果夫妻離婚前後的掙扎與衝突處理不宜,家庭多爭吵,容易影響孩子,如令他們有機會出現焦慮等情緒問題。事實上,根據研究及個案,在離婚家庭中,九成孩子均會受打擊而不開心,絕大部分不想父母離婚,只是少數可能因家暴、受虐等問題,樂見父母離異,感到得到自由。加上,不少離異的家庭環境較普通家庭多問題,如面對經濟問題、環境轉變、親子關係改變等等,孩子承受着壓力。」
向孩子交代
不管孩子年幼或已是成人,父母決定離婚時也須好好向孩子交代。鄭朱雪嫻分享案例:「曾經有廿多歲大專生未能接受父母離異而出現精神問題,父親向他拋下一句『我同媽咪離婚,你以後都唔好搵我』,他有感被遺棄。」
父母不要以為孩子不理解大人事,鄭太表示即使年幼的孩子也會理解得到,父母因應孩子年紀,調節說話用語來交代因由就可以,避免孩子將父母分開歸咎於自己,孩子自我中心強,覺得父母吵架跟自己有關,自覺是磨心。「離婚原因可能因為婚外情,年幼孩子不明白,可以簡易地說『爸爸媽媽夾唔到,我哋決定分開,雖然我哋唔再係夫妻,但依然係你嘅爸爸媽媽,對你嘅愛係無變,一樣咁錫你』,令孩子感受到父母不是離棄他。」
不亂作原因
對孩子最大影響非家庭結構變動,而是父母離婚前後的衝突。鄭朱雪嫻建議最好父母雙方一起跟孩子交代,如果真的不行,父母分開跟孩子說明原因,又或視乎跟孩子的關係,找其中一方跟孩子清楚說明,切勿虛構原因作故事。「有媽媽認為孩子年紀小,不用交代,又或是出於好意想保護孩子,而編造故事,譬如說爸爸離世、去了外國公幹等等。其實,周圍的親朋戚友也知道這些是謊言,孩子察覺到不妥及有懷疑,他們會因而覺得莫名其妙,有機會出現情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