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小擁有寬裕的零用錢,花錢出手大方。但原生家庭發生變故失能後,只能靠親族長輩伸出援手供應基本生活費。與其不滿現狀,她選擇自立更生,每週五天,課後打工到凌晨,賺取自己的生活費!
文/朱立群
青少年貧窮議題,成因複雜,背後常見單親、家長失業等家庭因素,宛若希臘神話裡難解的戈蒂安結(Gordian knot)。對高職三年級學生采宸來說,打工、自立更生,是她斬斷此結最乾脆的方式,而且這方式,也讓她開始學習金錢管理。
采宸和大她一歲的哥哥同校就讀,因為哥哥曾被留級,所以兩人現在同年級,兄妹倆帶有來自母親的泰雅族原住民血統。父母在兄妹倆很小的時候離婚,談到爸爸,采宸都說「沒印象」。
采宸從小就覺得從事貿易業的媽媽是女強人,帶著兄妹倆住在新北市新店區。采宸國中畢業時,媽媽的事業出問題,調不出資金周轉,只好把新店的房子賣 掉,並把兄妹倆送到臺北市,託夫家照顧。雖然兄妹倆讀高職享有原住民免學費的優待,但生活費的來源受到限制。對采宸來說,這個限制還夾雜著她對父親家族的 不滿。
我不想看人臉色 寧可花自己賺來的錢
采宸表示,父親家族對原住民有意見,兄妹倆被送去後,姑姑表明給他們每人每週臺幣一千元的零用錢,這筆帳,會跟每年從中國回臺一兩次的父親算。采宸個性剛烈,「我不喜歡依靠別人,遇到問題我一定自己處理。」她寧願自己打工賺生活費,也不願看人臉色。
以前,媽媽直接把零用錢匯進銀行帳戶供采宸提領。采宸跟朋友出門吃喝玩樂,出手一向阿莎力,想吃、想買的東西,從來不會捨不得花錢。現在,為了每週一千元看人家臉色,采宸心裡很不是滋味。
我不認為我窮 只是遇到媽媽工作不順
讀高職觀光科一年級時,采宸找到升學補習班招生電話小妹的工作,雖然時薪有一百五十元,算是不錯,但是她很少排班,兩個月後離職時,共只賺到八百元。之後她陸續在飲料店和超商打工,目前在全家便利商店的工作最讓她滿意。
「只要待在家,我就頭痛。」因為對父親家族成員反感,采宸下課後不願太早回家,所以週一到週五晚上六點到十一點都在打工,凌晨才回家。
采宸前陣子存到六萬多元,沒有人會覺得她窮,這些錢都是靠她自食其力賺來的。她設定了買摩托車的目標,拚命打工才賺到這筆錢,「自己賺錢自己決定怎麼花,感覺很踏實。」
不過,采宸的媽媽日前向她借五萬元,存款驟減,買車的願望還得再等一等。
采宸表示,她哥哥到了高三才開始常態打工,相較之下,這兩年來,打工讓她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她很滿意這樣的方式。
「我不認為我窮,只是我媽遇到工作不順利而已。」采宸說,還在念小學的時候,媽媽每個月給她七千元零用錢,「人家還以為我是富二代!」但因誤交愛玩的朋友,總是把零用錢花到一毛都不剩。
「打工之後,我才開始有自己的第一本存款簿。」小時候她覺得「錢都是拿來花的」,現在雖然她仍偶爾會「看心情花錢」,但不至於無節制的揮霍,而且會 認為「與其花錢,不如賺錢。」采宸說,她設定新的目標是存到十萬至十五萬元,而且就算錢被媽媽借走也沒關係,「沒錢,打工再賺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