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本週(24)日宣布,針對兩家手機遊戲公司開出36萬美元的民事賠償罰款,據了解,這兩家公司允許廣告商索取兒童個人識別資訊,已經明顯違反了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
LAI Systems 研發兒童手機遊戲,基於允許第三方廣告商不經過玩家允許,也沒有讓廣告商得知是兒童遊戲的情況之下,涉及泄漏了兒童個人隱私。而 Retro Dreamer 公司旗下的《Happy Poo Jump》則是因為針對旗下所研發的遊戲,遭受指控該遊戲讓廣告商索取兒童個人相關訊息,過程當中廣告公司曾警告該公司徹底違反 COPPA 法律。
據了解,Retro Dreamer 將面臨 30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而 LAI Systems 則必須支付 6 萬美元,同時兩家公司也都被禁從事相關違反 COPPA 的行為。
其實在美國的「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規定,網站索取未滿十三歲使用者的個人資料,必需先經家長同意。家長也有權利可以檢查以及刪除這些的資料,以確保孩同的安全。不過台灣針對「兒童人權」這部分尚未有落實,回顧過去 2014 年的兒童人權調查中,台灣有 37.4%的孩子希望自己的「隱私權」能受到重視,其實這也回歸到現階段台灣「兒童人權法律」的問題層面,因為無法像美國做出有效喝止竊取兒童資料的相關舉動。
※美國新聞原文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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