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滿媒體人徐嶔煌指她與有婦之夫交往,提告求償,一審認定徐指摘不實又沒查證、侵害名譽權,判賠新台幣10萬元。二審高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高虹安指控,徐嶔煌2022年11月在某節目以字板載明「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惡意編造她是第三者,且此言論已透過節目散布至全國,嚴重貶抑高虹安品德與操守,侵害名譽權甚鉅。
高虹安說,她是在2018年入職鴻海集團後才認識早已離婚的男友李忠庭。徐嶔煌以手持字板散布不實言論,已故意不法侵害她的名譽權;就算徐嶔煌主觀上不具故意,但未經合理查證而直接散布,仍有過失,因此向徐嶔煌求償160萬元。
徐嶔煌抗辯,他當時確實有在節目上出示這塊字板,但並未談及高虹安是否有與有婦之夫交往一事,而是在討論高虹安疑似貪污助理費的社會重大議題。而字板內容是轉載新聞報導,他也有查證另一家媒體的報導,若任何轉載、分享新聞者都侵害名譽權,顯然牴觸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徐嶔煌說,高虹安參選2022年新竹市長並提出「友善婚育生養環境」政策,高與李男是否有不倫戀涉及高虹安是否有遵守法律及擔任重要公職品德和能力,事關公益。
一審新北地院認為,徐嶔煌身為新聞評論者,沒有進行合理查證等,已侵權,判須賠高虹安10萬元。徐嶔煌提起上訴,主張賠償金額過高,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今天認定,徐嶔煌提出的字板內容與事實不符,沒有提出其他查證來源下,涉指摘高虹安有與他人發生婚外情而侵害配偶權不當行為,導致高虹安的品德、言行受到公眾質疑,審酌徐嶔煌確實未善盡合理查證,原審判決賠償10萬元,並無違誤,駁回徐嶔煌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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