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廖姓女子日前在三重區三民路騎樓遛狗,遭某髮廊店貓衝出襲擊抓傷,事後廖女向呂姓男友訴苦,呂男暴怒回到現場,進店狠踹貓籠,造成貓籠變形及貓咪受傷。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並約談呂男,依《動物保護法》開罰呂男1萬5000元,另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貓咪飼主3000元罰鍰。
據了解,廖女當日牽著愛犬散步,途中犬隻探頭進髮廊看了一眼,廖女雖立刻將愛犬拉回,但髮廊飼養的貓咪疑似感到領域受到侵略,隨即追出並欲攻擊犬隻,廖女急忙抱起愛犬,貓隻則跳起抓傷廖女腿部,所幸貓咪飼主急忙上前制止,貓咪才停止攻擊。
廖女回家後向男友抱怨,呂男盛怒下到髮廊討公道,見貓咪已被關進籠子,仍連續猛踹貓籠,導致貓籠變形損壞,貓咪也因極度驚嚇,瘋狂亂竄,前肢指甲斷落、貓指撕裂傷。店家向警方報案並提出民事求償,動保處接獲通報,調閱監視器還原事件全貌。廖女因右腿被貓咪抓出數道血痕,亦對貓隻飼主提出民事求償。
動保處表示,貓隻飼主因管理不當以致路人受傷,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裁罰3000元罰鍰,但呂男報復行為也不可取。闖禍的貓隻已被飼主用籠子關好,不讓牠跑出店外,但呂男進入店家暴力攻擊貓隻,造成貓隻受傷,依《動保法》重罰1萬5000元罰鍰。
動保處呼籲,犬貓飼主應做好管理及防護措施,外出時須依法規繫好牽繩,以管控寵物,避免交通危險及防止對他人或動物造成傷害。如被動物傷害,應先行就醫治療後報警及通報動保處,切勿自行報復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