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昨(29)進行「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他提到在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並沒有派代表員參加,不過卻遭到在野黨批評打臉。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解釋,參與的台灣代表是被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所欽點。對此,律師葉慶元揭露,當時台灣有選出18位代表參與制憲大會,所以是賴總統說謊,請你別再拗了。

賴清德昨日的第三講,主題聚焦在「憲政體制」。賴清德從中華民國過去7次修訂憲法講起,並表示這是台灣民主化的過程,賴清德接著強調,「五五憲草」即1946年12月25日制憲國民大會上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的」。
賴清德這段言論是複製過往民進黨多次在行憲紀念日前的控訴,不過國民黨已經多次翻出史料打臉,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台灣區代表人名單有18名,其中8縣各1人,臺北市1人,婦女代表1人,高山族代表1人,農會代表2人(含漁業代表1人),工會代表2人(含鐵路工人代表1人),商業代表2人(含航業代表1人),僑選1名,在當時的南京國民大會堂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因此便將12月25日訂為「行憲紀念日」。
不過,吳思瑤今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回應,當年派出的18位代表,都是由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欽點,這些人是「被代表」,且只佔全體制憲大會0.8%,連1%都不到,這樣足夠代表台灣民意、有代表性嗎?
對此,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前立委鄭麗文、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及律師葉慶元也一同與會,發表評論。
葉慶元指出,當年台灣有派出18位代表參加制憲大會,而且這些人是經過當時的台灣省參議會選出的,台灣省參議會是有經過民主機制,在民國35年4月15日由17個縣市選出30位台灣省參議員,之後再從這30位參議員選出18位制憲大會代表。

葉慶元直言,「台灣人民是經過民主選舉程序,選出了18位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參與憲法制定」,所以賴清德在第三講說「沒有台灣代表參與」,這是謊言和假訊息,且這些參與的代表是經由民主程序產生,「我想總統不要再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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