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地方首長對「中正路改名」議題表達反對,內政部今日(31日)強調,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移除公共空間中紀念威權統治者的象徵屬法定義務,包含以「中正」與「經國」命名的街道;但也表示,街路更名涉及層面廣泛,將在與地方政府與居民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依法推動。
政府為推動轉型正義,內政部推動全台各地方縣市內「中正路改名」,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更直接點名台北、桃園及台中市進度緩慢,引發藍營執政縣市首長強烈反彈。
台北市長蔣萬安、新北市長侯友宜、桃園市長張善政及台中市長盧秀燕都曾公開表態反對「中正路改名」;相對地,南部縣市態度較為配合。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將支持並積極配合中央政策。高雄市長陳其邁則指出,改名須依據《自治條例》規範,經由民眾連署成案並投票通過,高雄市將依此原則辦理。
內政部31日表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與第11條之2明定,為確立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合法性,並記取侵害人權的歷史教訓,應移除公共建築或場所中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依此法律精神,以「中正」或「經國」命名的街道亦屬規範範疇。
此外,根據立法院在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的決議,內政部被要求規劃「中央與地方協作處置威權命名街路名稱統籌機制」的示範性計畫。內政部遂於113年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研究,提出《以威權統治者命名之街路名稱更名策進方案》。該研究指出,推動街路更名需建立與地方政府協作的模式,相關建議已作為內政部後續政策參考依據。
內政部強調,「中正路改名」雖為法定義務,但由地方政府負責執行,且涉及當地居民日常生活與歷史記憶,因此內政部將持續與社會大眾進行溝通,謹慎評估各方影響,務求在中央、地方與居民三方建立共識後,依程序推動更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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