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昨日(27日)針對中信金控董事、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及澄清湖購地案一事召開庭審。辜仲諒日前因該案一審遭判7年8月徒刑,檢方認為僅限制出境、出海的防逃強度不足,因此促請法院注意相關措施。
庭審中,法官詢問辜仲諒對於科技監控是否有意見。辜仲諒立即表示:「當然有意見,不要羈押我。」他解釋自己已預定今年10月前往泰國爭取世界棒總副會長的職位,將會聲請暫時解除出境限制。辜仲諒認為若配戴電子腳鐐或手環,「對國家形象不好」,但表示可以接受手機監控。
辜仲諒的律師指出,辜被限制出境近20年期間,10次聲請出國均獲准,且都準時返台出庭。律師強調辜是知名人物,不能與近日潛逃的重刑犯相提並論。然而,檢方反駁稱司法應該一視同仁,不應因知名度而有特殊待遇。
在庭審過程中,辜仲諒情緒激動,哽咽表示:「棒球比我的生命還重要,不可能逃亡!」他強調自己全心全意推動台灣棒球,花費數年時間栽培偏鄉孩童追夢,且代表台灣擔任中華棒協理事長、亞洲棒球總會長、世界棒總副理事長等職務,「不可能做任何對不起國家的事!」
經過合議庭評議,法院最終裁定辜仲諒及其他3名被告自即日起至9月26日期間,須接受電子監控。具體措施包括隨身攜帶個案手機,每天在家自拍面部照片回傳監控中心報到。法官警告,若4人違反相關監控措施,必要時將改裁定羈押。
同案被告中信前財務長張明田、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中信前財務副總林祥曦等人也在庭審中表達意見。張明田強調18年來每週按時向警局報到,從未缺席開庭;林祥曦願提出200萬元保證金,展現不逃亡決心;已移民紐西蘭的李聲凱則表示願交出紐西蘭護照並提供150萬元保證金。
值得注意的是,李聲凱因為是通緝到案,除了須配戴個案手機外,還必須限制住居且配戴電子腳鐐。
辜仲諒在設定完監控手機後,於深夜10點半左右離開北院。面對媒體提問,他僅表示:「辛苦了!」隨即離開。這起案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也凸顯了司法在處理知名人士案件時所面臨的挑戰。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