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和美仁安路一家鍋燒麵,因營業時播放音樂,被檢舉擾人噪音,員警到場開出1500罰單,讓業者無奈說,警察沒有拿儀器來測就靠檢舉開單,同時懷疑是同業競爭才會檢舉他們,農曆過年到現場已經被檢舉超過十次。
遭檢舉店家鄭小姐:「警察直接來遞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鍋燒意麵煮到一半,突然兩名員警來遞單,告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店家超傻眼。
記者vs.遭檢舉店家鄭小姐:「(之前有來測噪音嗎)沒有完全都沒有。」
店家認為自己放音樂也不吵啊,員警沒拿分貝相關儀器來測,就來遞單開罰1500元,更懷疑是附近同業檢舉的。
遭檢舉店家鄭小姐:「沒有辦法接受,我的音樂就是這樣,開業以來都是這樣做了快20年,那對方他只做10年左右,生意各自做,在108年5月9號開始他們一直檢舉,(農曆過年到現在)已經10幾次了。」
這是發生在彰化和美仁安路一家鍋燒麵店,營業時播放音樂,被檢舉擾人噪音。
檢舉人謝小姐:「就是他們一開始就是把這個喇叭音響,面對我們這邊的牆壁共振,然後導致那個木板碰碰,在8點多的時候(音樂聲),對他們來說是音樂可是對我們來說是撞擊。」
謝小姐還拿出當時檢舉影片,表示,音響放在靠近他們的房屋,聲響大到像是拍打牆面的聲音,實際走進店內再看一次,音響的位置,現在放在兩棟透天厝中間,也正是店面的正中間。
和美派出所長林聖傑:「警察相關法規來處理,雖然是拒絕簽收但我們已規定送達。」
彰化縣環保局稽查科蘇股長:「我們去過兩次,現場的話音響沒有在使用,而且他那個電源線也拔掉了,所以我們現場的話就是勸導業者。」
環保局則說,確實有兩次接獲檢舉,到場後發現是手提音響,不是管轄範圍內擴音器才是,加上查看時音響是沒插電的,只能口頭勸導未開罰。
雙方各有立場,做生意本是和氣生財,卻變怒氣生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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