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言語霸凌導致同仁輕生,後又遭控挪用公帑買伴手禮、圖利特定廠商等。新北地檢署今(2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謝宜容;至於過失致死部分,檢方認為被害人輕生死亡,非謝宜容直接造成,亦與其領導管理行為亦無直接因果關係,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調去年12月10日兵分22路搜索,約談謝宜容共23人,懷疑謝在辦理勞動部北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圖利特定廠商,讓廠商以圍標或借用他人名義得標,替她「量身打造」辦公空間。另外,謝宜容也涉嫌挪用就業保險基金及就業安定基金經費採購禮品,作為私人公關用途。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謝宜容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圖利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第87條第5項之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全案今日偵結,檢方認為,謝女身為分署長,為使特定廠商得標採購案,命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並在採購案尚未成形前,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量身打造採購案,已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形象,遂依圖利等罪嫌將她起訴。至於過失致死部分,檢方認為死者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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