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8歲陳姓男童的生父因家暴重傷害被判刑7年入獄,生母另涉案入獄,男童被社福機構安置後,媒合予美國夏威夷1對夫妻收養;在獄中的陳父不同意,主張他聲請假釋出獄後,可以扶養兒子。台南地院裁定,男童父母均不符扶養條件,唯有出養才能符合男童最佳利益,裁定由夏威夷夫婦收養男童。
陳父2019年7月見5個多月大的女兒哭鬧不停,情緒失控,將女嬰抓起猛力搖晃撞擊,造成女嬰全身多處骨折、顱內出血,腦部機能受損等重傷害,迄今須靠鼻胃管進食,最高法院依家暴傷害罪判他7年徒刑定讞。
案發後,台南地院裁定停止陳男夫妻親權,另為男童指定監護人,交由社會局安置,並由善牧基金會評估安排出養。
評估報告指出,男童出生後發展遲緩,父母未盡照顧責任,常大聲怒罵,導致男童心理恐懼;因經濟不穩定,父母對男童的醫療及安置漠不關心,確認沒有其他家庭系統可扶養,決定安排國外愛心家庭收養男童。
經美國領養機構推薦,來自夏威夷的格雷夫婦,結婚多年膝下無子,希望收養孩子增加家庭成員,向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申請收養。
在善牧基金會媒合下,陳童與其監護人均同意出養,但陳父今年2月在獄中視訊出庭時表示反對,稱5個小孩已有3人出養,不同意再將兒子出養。陳母出庭則稱,去年6月出獄後沒去看兒子,因生活自理困難,與丈夫都無能力照顧兒子,同意出養。
法院裁定指出,聲請收養的格雷夫妻2人身心健康、財務良好,能使男童獲得良好照顧,符合男童最佳利益,裁定認可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