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吳姓男子到小港醫院住院治療,醫護評估他能提前出院,卻引起他不滿認為「病還沒治好」,吳男一個衝動竟持刀在護理站大鬧,值班醫護擔心被攻擊,躲進旁邊準備室將門反鎖,不料,吳男卻猛砍準備室的大門洩憤,直到保全、警方到場後他才冷靜,全案移送法辦,高雄地院依違反醫療法對吳男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11月吳姓男子因病到高雄小港醫院看診,當時院方安排吳男在8樓住院治療,事後評估他已經可以出院,便通知吳男辦理出院手續,但吳男認為他的病痛尚未治好,向醫護詢問「為何這麼快就要出院?」,不論醫護人員如何耐心與他解釋,吳男都不接受。
吳男越想越生氣,便自行去找醫護人員理論,他走向護理站時,手上拿了1個袋子,一開始值班人員還上前關心他,不料他卻從袋子內拿出1把菜刀威嚇,讓所有醫護當場嚇傻,趕緊躲進旁邊準備室並反鎖大門,吳男竟衝到門前持刀猛砍大門洩憤,直到醫院保全、警方獲報後到場聯合制止,由員警將他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審理,吳男坦承有拿菜刀恐嚇醫護人員,但他說自己沒有傷人意圖,而醫護人員則認為,吳拿菜刀攻擊的行為已經涉及殺人未遂罪;檢方則依據相關人證詞,認為吳男的行為主要是拿刀作勢對他人攻擊、破壞門鎖,沒有殺人犯意,偵結後僅依妨害醫療罪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雖然吳男坦承犯案,但他拿菜刀追砍醫護人員已經破壞醫病關係,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將吳男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