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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會特別將廢電池集中回收,但若少做「1件事」恐造成嚴重的後果。日前一名超商店員就發文表示,廢電池若隨便亂丟在一起,有可能會不慎引發爆炸,因為部分電池必須「絕緣」後才能丟到回收桶。對此台中市、南投縣環保局先前也曾宣導,若未依規定回收廢電池,可依法最高處6000元以下罰款。
(示意圖/Pixabay)
一名在超商工作的網友日前在Dcard發文,表示先前其他門市曾發生廢電池爆炸事故,所以公司特別製作1份宣導文件,教導店員廢電池正確回收方式,文件中提到,若是回收一次性電池,如常見的1號到4號電池、鈕扣電池等,不用經過特殊處理;但若是回收「可重複使用的電池」就需要進行絕緣處理,回收前應先用絕緣膠帶貼住正負極,並與乾電池分開存放,同時注意避免接近火源極易燃物。
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看完紛紛直呼「沒想到除了行動電源,電池也要小心」、「長知識了,這麽重要的事情怎麽沒有專門宣導」、「之前就看過一個新聞是民眾把電池丟進垃圾車,結果導致爆炸失火,這種東西真的要小心處理」。
關於電池回收,新北市環保局先前曾提醒,「廢乾電池及行動電源」、「廢鉛蓄電池」等物品如受到擠壓或摩擦容易產生爆炸危險,切勿丟進垃圾車,務必單獨分開回收,若未依規定回收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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