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救少子化危機,勞動部研議今年修正《就業保險法》,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現行6個月再增加1個月。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以2023年請領滿6個月的人數約2萬1000人推估,支出增加約6億元。但婦團認為,應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否則仍難讓男性參與育兒。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家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在孩子滿3歲前,最長可達2年,且父母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為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另公務預算額外加發2成投保薪資,合計可達8成。2023年申請件數共9萬6949件,女性有6萬6857件,男性為2萬3168件、約23%。
勞動部研議讓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雙親,在領滿6個月上限後,津貼給付期間可再延長1個月。
據統計,2023年勞動部全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支出134億餘元,其中101億元來自就保基金,33億元為公務預算;若修法通過後,預估支出會達140億元以上。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說,希望藉此減輕育兒家庭負擔。
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指出,男性不願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大的關鍵在於薪資所得替代率及育嬰留職停薪是否能夠彈性化。她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為投保薪資的8成,投保薪資上限僅4萬5800元,應思考比照職災保險提高至7萬2800元才能涵蓋更多勞工薪資所得。
我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按月申請為多,挨批不夠彈性,托育團體疾呼應改成「親職假」,增加申請彈性。勞動部去年邀請89家事業單位參與試辦,但試辦成效頗差,逾7成單位無人申請,滿足條件的勞工人數達7600餘人、但僅182人申請,近期將再開會討論。
李健鴻指出,彈性育嬰留停目前不考慮修法,希望能不修法就可達到彈性目的,除了照顧小孩外,部分家庭有長照需求,希望盤點後能夠往更彈性的方向規畫。
「不修法要如何增加彈性?」覃玉蓉認為,先前試辦時,但因未修法,造成給付面困擾,也因頻繁加退保影響企業端營運,應可修正成親職假外,增加彈性調度。
覃玉蓉指出,據衛福部調查,學齡前兒童父親及母親一年因照顧生病子女,就得請假15.5天,若合計照顧長者,天數勢必更長,建議應把現行1年無薪的7天家庭照顧假,修正為21天有薪假,至於財源以公務預算或就保基金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