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文創:無法改變社會觀感 將回歸法律與契約
民報
2015-05-04 00:00
針對台北文創爭議,台北文創今(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由副總劉麗惠出面回應表示,台北文創在與北市府在營運內容、開發回饋金調整以及台灣大搬遷等問題上,存在過大的歧見,因是台北文創決定要求北市府鑑價買回的主因,劉麗惠強調,台北文創無法改變社會觀感,但希望整件事情能回到法律面以及契約面去處理。
在各項歧見上,台灣大到底是否屬於文創是各界最大疑問,對此劉麗惠表示,4G數位匯流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未來包括行動支付、娛樂享受都可以在手機上實現,台灣大也參與多部電影,包括總舖師、閨蜜、赤道等電影合作,在手機平台上可以觀看,這些都是文創內容。
至於北市府要求台灣大限時2星期內搬出,她也說明,台灣大畢竟是上市公司,事情發生至今才2周,連董事會都來不及開。台灣大已經承諾願意搬出去,但時間及手法可以再商量。
劉麗惠說,程序上,台北文創會提出協調委員會來解決罰款搬遷這個問題,如果進入協調委員會不成,還有一個民事訴訟的程序,這個部分會交由客觀的仲裁者決定,是站在法律底線來保障我們的權益。
劉麗惠說,按照契約規定,BOT案如遇異議時,可進入協調委員會,協調不成,則可啟動鑑價機制,但鑑價有賴第三方機構,且鑑價結果要三方都同意,台北文創接下來會諮詢法律專業,來看如何進行較恰當,她強調,台北文創無法改變社會觀感,但希望能回歸法律與契約面處理。
至於鑑價行情大概會落在哪?劉麗惠說,台北文創大樓斥資101.1億元,含原始建築成本74.1億及後續重增置成本27億元,但買回金額會依據鑑價結果而非造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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