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化區近日發生竊案,一名60多歲烤肉攤商,上週一(16日)發現花了半年存在備貨倉庫的50元硬幣共31萬元、千元紙鈔共10萬元,及1條黃金項鍊不翼而飛,立刻報警。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與烤肉攤商交往的44歲武姓越籍女友涉嫌重大,且案發後就出國。警方待武女24日返台時,立即請她到案說明,武女坦承行竊,警方則在她住處找到硬幣、現金與黃金項鍊,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她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受害烤肉攤商平時在台南市新化區中正路的傳統市場擺攤為生,並利用市場鄰近的1間磚造平房做為備貨倉庫。攤商若生意繁忙、懶得回家,偶而也會睡在倉庫。攤商指出,自己為了存錢,每天把50元硬幣或千元紙鈔丟進大桶的礦泉水空桶裡,存滿了就抽空拿到銀行寄存,一桶硬幣可以達7、8萬元。
然而,當他上週一到倉庫載貨要出攤做生意時,卻發現倉庫內電燈開著,大門也敞開,進屋察看後發現,存放在辦公桌下的存錢筒、分散在屋內各住的錢袋以及一條懸掛玉珮的金項鍊已經不翼而飛,嚇得連忙報警。
該名攤商還指出,由於自己已長達半年未去銀行存錢,保守估計遭竊現金有50元硬幣約31萬元、現今紙鈔約10萬元。
台南警方則認為,失竊倉庫地處偏僻,屋齡老舊,但屋內遭竊卻又未被翻箱倒櫃,且竊賊還有心情開燈作案,明顯從容不迫,因此研判可能是熟知攤商生活作息的熟人,或有生意往來的對象所為;因此除調閱現場道路監視器畫面,同時全面清查攤商周遭的人際關係。
由於傳統市場的其他商家透露,被害攤商離婚後,與一名44歲武姓越籍女子過從甚密,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案發當時武女曾騎機車出現在被貨倉庫附近,且案發後隨即出國,疑似涉嫌重大。
警方第一時間未打草驚蛇,但待武女24日返台後,漏夜請她到案說明。武女到案後坦承行竊,警方則在她的住處起出失竊的硬幣、紙鈔與金項鍊。
不過根據警方清查發現,尋獲的50枚硬幣只有2200枚共11萬元,與攤商報失金額相差20萬元,差異巨大。對此,武女強調她用機車將硬幣載回來後就全數倒在塑膠箱中,沒有再動過,主張應該是攤商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存了多少硬幣,因此估算失準。
而被害攤商得知竊嫌為自己女友,且竊盜為公訴罪、無法撤回後十分後悔,也怪女友沒有向他坦白「否則不會報警」。警方則安慰攤商,因全案金額未達50萬元重大竊案程度,若真的願意原諒女友,可當庭向檢察官求情,或許可獲緩起訴或易科罰金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