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運動產業健全發展及國人信心,立法院今天(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三讀條文明定,以強暴、脅迫等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3千萬元以下罰金。三讀後,朝野立委都高度肯定此次修法,期盼杜絕假球黑手介入。
台灣隊在12強棒球賽奪冠,舉國歡騰,但職棒簽賭問題仍是隱憂,「館長」陳之漢自曝曾從事「球版」(地下簽賭),引發議論,中華職業工會日前發聲明,指「假球傷口不曾癒合」,並「懇請政府正視運產條例修正」,以健全運動產業勞動環境。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法重點包含支持運動平權、獎勵運動工會、嚴懲簽賭不法等。在「支持運動平權」部分,新增公營事業與各級政府經營運動體的隊伍數量,應注意性別比例平等原則。至於「獎勵運動工會」,中央將提供運動員工會更多支持,借鑑國際經驗,鼓勵對外窗口建立及團體協約簽訂,協助職業運動發展。
最後,「嚴懲簽賭不法」部分,增訂加重處罰染指賽事的不法分子規定,明定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3千萬元以下罰金。
法案三讀後,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表示,台灣隊在12強棒球隊奪冠佳績,光榮背後不能忘記曾經度過慘澹的經歷,此次修法建立防堵假球機制。張雅琳:『(原音)雖然運動彩券發行的條例,有針對運彩投注標的、運動賽事進行防堵機制保護,但仍有業餘或基層賽事不受運彩條例保護,這次條例的修法之中,幫它一併入法,加入防賭機制,希望每個孩子想要追夢的時候,不分男女,都能在運動賽事上安心憑實力競賽。』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台灣的運動產業防堵一路走來非常艱辛,假球防治是維護運動產業健全的核心工作,今天完成修法只是開始,接下來如何落實防賭機制才是最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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