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原民會主任委員的任命方式,改為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且原民會聘用的各族委員則改為無給職。對此,原住民委員會發出聲明表示,此次修法嚴重傷害原住民族權益,並強調將研議報請覆議或聲請釋憲,以維護原住民族權利與發展。
原民會主委曾智勇。(圖/原民會臉書專頁)
原民會以「原住民族權益不容踐踏」為題發文表示,山地與平地原住民區分源自殖民政權的不當分類,欠缺歷史正義合理性,在野黨憲法保障民族意願的憲政原則,用錯誤分類強迫輪流任用,不合理、不公平,更不合憲
原民會指出,此決議罔顧族人尚無共識,主委任命上強迫複製殖民遺緒,與原住民族主體性發展背道而馳,更違背憲法增修條文中「依民族意願保障民族權利」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