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2名員警今年3月接獲一所國小老師報案,指稱校內發生師生糾紛案,員警進入校園後帶走1名小六生,引發議論,台中市長盧秀燕直接要求重懲,警察局針對2名員警各記1支申誡,所長遭拔官調離現職。
台中市議員李中上午在市議會質詢時爆料,今年3月時,忠信國小一名小六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爭執,老師出手壓制小朋友,小朋友不滿反擊,拿起樂樂棒球棒揮棒打老師,事後學生道歉,但老師無法接受,仍打電話給派出所,沒多久2名員警到校將小孩帶到派出所、做筆錄,甚至移送少年法庭。
台中市長盧秀燕獲悉後非常生氣,直指孩子都已經道歉了,老師還不肯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要求教育局,針對此事件,做專案報告,重辦重懲,連該區的督學都要一併檢討。另方面,警方已認錯,對2名員警及所屬所長進行懲處。
警方表示,員警進入校園協同學生返所釐清緣由,執法程序未臻周延,致觀感不佳,已查明疏失並處分在案,各記1支申誡,該所所長因督導不周,調為非主管職務。
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宣導同仁,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應恪遵內政部警政署函頒「 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權利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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