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70幾歲的婦人,日前向里長投訴子女不孝,一天只有拿到100元的生活費,盼能夠申請低收補助,里長調查,該婦人和子女住在一起,且孩子每天都準備早晚餐,她只需要打理午餐,因此委婉告知婦人並不符合標準。
昨(28)日台南有名婦人向仁德區成功里長鄭晴而申請低收入戶的補助,並投訴她的兒女不孝,一天只給她100元,不過鄭晴而調查後發現,婦人跟兒女住在一起,且子女每天備有早晚餐,她只需要自己去買午餐就好,且如果婦人有生病或其他需求,子女也會配合。
鄭晴而指出,婦人兒女的薪水並不高,一天只給100元,對於現今物價可能偏少,不過並非虐待,也沒有造成生活危機,因此政府無從介入,不過後續會通知社會局前往關切。
此外,鄭晴而說,過去也會有里民時不時就來申請低收,還曾經遇過有3棟房子出租的「包租婆」來申請,當時辦公室同仁也幫忙送件,後來才知道對方有三棟房出租,女兒還是律師,他認為很多人抱持著加減申請看看,現在只能透過宣導,強調是為了經濟真正有困難的人而設立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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