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攜帶1把仿真玩具槍出現在台大醫院急診室,嚇壞急診室內的民眾趕忙報警,黃姓男子的玩具槍經警方鑑定沒有殺傷力,黃男則辯稱「因為去取景,去原始森林怕動物咬他」,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法官認為黃男所辯,不是合理化行為的正當事由,依違反社維法裁處罰鍰5000元。可抗告。
黃姓男子是在10月11日深夜11時,帶著仿真玩具槍出現在台北市中山南路的台大醫院急診室,由於黃男並未掩飾玩具槍,急診室的民眾看到嚇了一大跳,趕快報警。
警方到場後查扣玩具槍,黃男也坦承帶玩具槍,警方查扣玩具槍後送往鑑定,經測試可發射彈丸,但未貫穿試射鋁板,屬非具殺傷力之空氣槍,但因黃男無故攜帶仿真玩具槍,仍觸犯社維法移送台北地院台北簡易裁處。黃男到案後辯稱「因為我去取景,我去原始森林怕動物咬我」。
不過,法官依照扣案玩具槍照片認定,該空氣槍在外觀上與真槍十分類似,是一般人如未透過近距離觀察或實際操作實難辨認其與真槍之差異所在,顯見該空氣槍確屬類似真槍之玩具槍。
而且黃男遭查獲地點是不特定人得任意出入之公共場所,且衡諸常情,亦無需隨身攜帶之理,其隨身攜帶該空氣槍,恐有因濫用、誤用致其所處時空產生安全上危害之可能,自屬有危害安全之虞。
所以,法官認定黃男所辯,顯非合理化行為之正當事由。因此裁處罰鍰5000元,扣案的玩具槍、橡膠彈1顆及氣瓶1個均沒收。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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