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及台智光案,先前遭羈押195天,檢方依貪汙等罪起訴,台北地院在1日裁定800萬元交保,北檢隨後提出抗告。北院今(8)日進行言詞辯論庭,檢方認為陳重文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在12月27日上午宣判。
陳重文被控去年利用職權之便,插手北市府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涉嫌圖利監視器和光纖網路業者,並收受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提供的不當利益,藉此向北市府施壓,要求提高警用監視器預算,檢警偵查期間,陳重文在今年3月21日遭裁定羈押禁見。北院合議庭認為,陳重文仍有逃亡之虞,但已無勾串滅證之虞,裁准以800萬元交保,不過須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另須接受電子監控。不過檢方不服,2日便提起抗告。
高院認為,考量陳重文涉案情節與目前審理進度,均已傳喚人交互詰問完畢,當事人表示已無證據聲請調查,所以北院予以交保和限制住居等處分核無不當。至於檢方指稱,陳重文有干擾證人行為,即便有800萬交保金恐也難以防範陳重文逃亡,高院認定並未有足夠證據能證明,因此最後裁定,駁回檢方抗告,陳重文確定獲得交保。
台北地院今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陳重文也現身,面對媒體詢問怎麼看北檢提出看抗告,他僅低調回應,「我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
辯論庭上,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認為陳重文犯後態度不佳,甚至過程中還指控其他議員也有質詢所資,試圖把其他議員拖下水,但其他議員並無像陳重文那樣,私下成立公司接案來圖利自己,檢方至今也沒等到被告檢舉其他議員的任何資訊,顯見陳混淆視聽的辯解,其目的只為讓自己脫罪,這就是他的犯後態度。